【导语】:小学:2025年6月11日至6月13日家长通过“浙里办”APP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进行网上登记。初中:2025年6月12日至6月13日家长通过“浙里办”APP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进行网上登记。详见正文。
2025义乌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时间+入口(小学+初中)
一、公办学校学区生招生入学
(一)招生入学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坚持“就近入学”和“房户一致”优先的原则入学。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入学报名结束后户籍发生变动的,原则上留在被录取学校就读。
(二)学区划分
公办小学、初中学区一经划定,原则上基本保持不变,因学校布局变化等原因需调整学区的,按相关程序作出调整。第一批招生学校学区由市教育局公布(详见附件1),其余学校学区由各镇街教育服务中心公布。
(三)报名录取
1.网上报名登记
小学:2025年6月11日至6月13日家长通过“浙里办”APP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进行网上登记。
初中:2025年6月12日至6月13日家长通过“浙里办”APP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进行网上登记。
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网上登记的家长,6月13日前到户籍所在地学校现场登记。现场登记需随带父母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录取顺序
学区内生源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公办学校,报名时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不动产权证,根据“户房一致”优先原则,按类别顺序录取,同类别按学龄儿童落户时间排序录取。同一产权住房三年内只允许一户家庭的同胞子女用于报名入学。已被新型体校、民办学校录取的,原学区学校不再录取。
Ⅰ档:学龄儿童户籍和父母一方户籍、产权住房(产权份额大于50%,下同)一致的。
Ⅱ档:学龄儿童户籍和祖父母(含外祖父母,下同)一方户籍、产权住房一致的。
Ⅲ档:投靠户、挂靠户、集体户等“有户无房”的学龄儿童,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符合城市有机更新“保一代”入学政策的,若想保留原学区学校就读,应在5月10日前向原学区学校申报。
3.分流办法
因招生计划的原因,部分学生不能在户籍所在地学区学校入学的,以同一镇街内户籍生优先为前提,参照学区生录取规则进行排序,在学区生招收未满额的学校安排入学。
4.结果公布
第一批次公办学校学区生未超招生计划的,家长在6月18日可直接登录浙里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查询录取结果;学区生超过招生计划的,家长在配合学校完成学区生分流工作后,查询录取结果;其他批次公办学校学区生录取名单与借读生录取名单同时公布。
二、公办学校非学区生招生入学
(一)报名基本条件
非义乌户籍(港澳台籍和外籍除外,下同)适龄儿童,报名结束前须持有义乌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浙江省居住证》。
义乌籍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一方在入学学校所在镇街区域内有产权住房(根据实际行政区域划分确定),或父母一方在本市正常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列入第一批招生的各初中、小学之间,其余同一镇街各初中学校之间,镇街政府所在地小学之间,不得跨学区入学。
(二)报名录取
1.网上报名登记
小学:2025年6月11日至6月13日家长通过“浙里办”APP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进行网上登记。
初中:2025年6月12日至6月13日家长通过“浙里办”APP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进行网上登记。
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网上登记的家长,6月13日前到户籍地学校或意向学校现场登记。现场登记需随带父母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录取顺序
非学区生入学,根据具备的相关条件,报名分为A、B、C、D、E、F类(详见附件2),学校根据非学区生报名条件排序,按类别A→F的顺序先后录取。同一产权住房三年内只允许一户家庭的同胞子女用于报名入学。
3.现场确认录取
(1)现场确认时间
为最大限度减少家长排队等候时间,确保有序招生,采用学校分批、条件分段、当天录取的方式进行现场招生确认。小学分三批,初中分两批先后招生(学校批次、具体招生时间见附件3、4)。
(2)现场确认地点
各招生学校。
(3)现场确认随带材料
①家长身份证和家庭户口本,以住房作为借读依据的,除房产交付外,还需提供该住房的有效权属证件的原件。
②外省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需携带能表明亲子关系的户口本或者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③父母不在同一个户口本的,提供结婚证。
④全日制大学毕业证书的原件(自行提前登录学信网查询真伪)。
(4)现场录取
①当日现场确认,当日公布录取结果,转校操作截至当日下午5:00。第一天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招生录取工作自然终止。
②截至下午5点,排序末位出现多人条件相同而不能全部录取时,由学校组织相关家长抽签确定录取对象。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录取资格
(1)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
(2)已经在其他地方就读或建立学籍的;
(3)被录取学生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办理好有关手续的;
(4)无法在省中小学电子学籍系统建立电子学籍的。
三、民办学校招生入学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学龄儿童本人为义乌户籍或报名结束前持有义乌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浙江省居住证》。
2.截至2025年5月31日,父母非法院判定限制高消费人员。
(二)网上报名登记
小学:2025年6月11日至6月13日家长通过“浙里办”APP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进行网上登记。
初中:2025年6月12日至6月13日家长通过“浙里办”APP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进行网上登记。
因特殊原因无法网上登记的家长可到民办学校现场登记。现场登记需随带父母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三)录取工作
1.时间安排
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学区生录取工作同步进行,录取结果同时发布,录取的学生不能再改报回公办学校或改报其他民办学校(具体学校和招生时间,详见附件4)。
所有民办学校招生截止时间为:7月5日。
2.录取方式
(1)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
允许家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捆绑进行随机派位。学校实施电脑随机派位后,因录取学生自动放弃而产生的学位空额,优先补录报名该校且未被其他学校录取的符合“长幼随学”的学生。
义乌户籍新生申报民办学校,但摇号未能录取的,可改回原户籍学校报名,不影响排序。
(2)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可以直升其初中部。如果其初中部招生名额少于小学部直升名额的,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原九年一贯制“公参民”学校转为公办学校前已录取并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直升初中的政策继续执行。
(3)新型体校招生方案报教育局审批同意后,可进行体育术科测评,但不得组织文化科目考试。
四、随迁子女、人才子女、军人子女、残疾儿童、外国籍人员子女等招生入学
1.按照“两为主”要求(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持有义乌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浙江省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在义乌市享有公平、同等的义务教育基本公共服务。
2.驻义部队军人子女,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子女和人才子女入学按有关规定执行。
3.适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可至普通学校报名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可至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
4.外国籍人员子女入学向可招收外国籍学生的学校报名(见附件5)。
附件5:2025年义乌市小学、初中招收外国籍学生方案.pdf推荐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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