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为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政法委、民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精神,经兰溪市城乡社区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研究,拟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75名,其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5人,面向其他社区工作人员招录10人。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2)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具备相关社区工作业务知识、文字表达以及计算机基本办公操作能力。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③曾被开除公职的;
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⑤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⑥触犯法律法规,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审查起诉的;
⑦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等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年龄条件
(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81年5月13日以后出生)。
(2)面向其他社区工作人员招录年龄要求:男55周岁及以下(1966年5月13日以后出生),女45周岁及以下(1976年5月13日以后出生)。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金华本地宝,关注后在聊天对话框回复【事业单位】即可获取金华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材料下载入口、招聘公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