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择优聘用。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4月6日至2023年4月11日( 工作日8:30-11:30, 13:30-17:00 )
报名地点:磐安县公安局525办公室(双溪路110号)
公安局咨询电话:0579-84652930
报名要求:
1. 填写《磐安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一份,报名人员持毕业证书、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退伍证或驾驶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 报名人员按照不同的招聘岗位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核。报名人员未能按时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合格的参加体能测试。各招用职位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不足招用计划3倍的,相应招用岗位进行调剂。
(三)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其中特警辅警测试项目为4*10米跑、立定跳远、1000米,每个项目要求不低于45分,总分不低于180分;其他岗位测试项目为4*10米跑、立定跳远、俯卧撑(女仰卧起坐),每个项目要求不低于35分,总分不低于180分。《警体达标测试评分表》附后。
(四)笔试
体能测评合格者,统一参加笔试。笔试由公安局组织,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综合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时事、法律、历史、科技、经济、写作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面试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1-2名的按1:3确定面试对象;3-7名的按1:2确定面试对象;10名及以上的按1:1.5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8-9人的,按招聘10人计算面试人数)。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不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如果入围人数没有达到以上标准的,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岗位核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六)体检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参照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65号)执行。
(七)考察
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方面,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报考情形,以及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的依据。
(八)聘用
对政审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磐安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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