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金华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存放人员职称初定需要什么条件,办理材料需要什么,办理流程又是什么,金华本地宝为您收集了以下信息快来看看吧。
办理条件
1、人事档案在金华市人才市场办公室管理,且符合职称初定相关政策规定的流动人员。
2、中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初定员级,大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三年、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助理级,硕士毕业从事本专业满三年可初定中级(学历或学位取得前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工作年限可以相加,但学历或学位取得后从事专业工作须满1年) ,博士生直接初定中级职称。
办理材料
1、 所有初定人员需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定表》二份,二寸照片一张,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档案内无已更新的学历材料需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
2、初定助理会计师、助理统计师、会计师、统计师需交上岗证复印件一份;
3、社保交纳证明(金华市内不需要提供,外市的没联网前需要提供)。
办理流程
1、 到金华市人才市场三楼档案室递交相关申请材料;
2、 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 审核后符合条件者向上申报人社局(一季度一批);
4、 初定结果出来后短信通知当事人,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前来领取证书或初定表上注明通过EMS快递送达(邮费自理);
5、 教育系统的职称初定按本系统的要求提交主管部门办理,档案在我办的可以在我办一楼人事代理窗口开具档案证明或委托函。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一季度上报一批
办理费用:无
办理时间和地点
办理时间:夏季:上午8:30-11:40,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8:30-11:40,下午14:00-17:30
办理地点:金华市丹溪路1195号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金华本地宝,关注后在聊天对话框回复【档案】即可获取金华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办理入口、办理指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