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金华市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需要什么条件,办理材料又需要什么,办理流程又是怎样的,金华本地宝为您收集了以下信息,快来看看吧。
办理条件
转入符合:已在转入地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手续(非市区户籍人员需在市区缴费10年)。
转出符合:已在转出地办理社会保险中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由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寄送至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
办理材料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2、户口簿原件(办理转入手续时提供);
3、《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办理转入手续时提供);
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办理转出手续时由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寄送至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到转入地社保经办窗口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提交《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后寄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至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
4、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接到联系函后寄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至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
5、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转入金额及转移接续表后予以接续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4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无
办理时间和地点
办理时间:夏季:上午8:30-11:40,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8:30-11:40,下午14:00-17:30
办理地址:金华市丹溪路2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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