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本科生、其他普通高校本科生、专科生,按实际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时间享受每月最高1500元、1000元、800元、600元、400元的租房补助,补助时间不超过36个月。
补助时间不超过36个月
政策来源:“金华市人社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原文链接:中共金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9部门关于印发《“智选金华”大学生人才集聚工程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租房货币补助标准:
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本科生、其他普通高校本科生、专科生,按实际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时间享受每月最高1500元、1000元、800元、600元、400元的租房补助,补助时间不超过36个月。2022年5月8日前引进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仍按《中共金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6部门关于印发<“智选金华”优秀高校毕业生集聚工程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金人社发〔2018〕98号)执行,办理流程按照现有流程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