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凡在金华市区(婺城区、金义新区<金东区>、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域)新购买的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在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凡在金华市区(婺城区、金义新区<金东区>、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域,下同)新购买的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在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取得《不动产权证》的认定时间以《不动产权证》发证时间为准。
本通知发布之日前未完成房地产买卖合同网签,但已签订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或购房协议(认购书),并且能提供2021年8月2日24:00前支付的购房定金、部分或全部房款(不含现金支付)的银行、支付宝、微信等转账有效凭证,仍按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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