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3金华居民节电消费券活动时间11月24日至12月16日0时前新报名的用户可参加2023年12月、2024年1月两月活动,12月16日0时至2024年1月16日0时新报名的用户可参加2024年1月活动,详见正文。
一、活动时间
11月24日至12月16日0时前新报名的用户可参加2023年12月、2024年1月两月活动,12月16日0时至2024年1月16日0时新报名的用户可参加2024年1月活动,迎峰度夏期间已报名参与活动的用户可直接参与迎峰度冬活动。
二、发放金额
消费券资金总额195万元(含2023年7月、8月消费券资金)
三、活动细则
发放对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金东区范围内低压居民一户一表用户,2022年7月1日之前新装或过户到当前户主名下,且用户信息(户主对应手机号)报名前已在供电公司备案完善。
2.用户凭户主手机号和用电户号报名参加活动,活动以用电户号为参与对象,该户号当月“月度节约电费”占去年同月电费的5%-50%,且月电费大于30元,计为有效奖励用户。其中“月度节约电费”计算方式为“去年同月电费-本月电费”,计算结果应为正数。
3.活动期间,在浙里金消平台上单个账号可关联最多5个用电户号。
4.参与活动期间若户号发生过户、注销行为,则视为用户放弃本活动权利。
5.迎峰度夏期间已报名参与活动的用户(未过户、销户)可直接参与迎峰度冬活动。
居民节电消费券
1.消费券种类
满20元减10元(一张或多张),可叠加使用。
2.发券方式
(1)消费券分多轮发放,经提前报名(2023年已参与7月和8月迎峰度夏期间的用户可直接参与本期活动)、资格校验、电费计算等环节,对满足领券条件的用户自动发放到浙里金消“我的券包”内,并通知已发放,消费券有效期为30天。
(2)单个户号消费券发放额度:每期活动设置单户发券限额,10元起步、100元封顶,单张消费券面额10元。活动月电费符合发券条件的用户,单户电费同比每下降10元发放一张消费券,不足10元部分不予发放,超过单户领券封顶值部分不予发放。
3.参与活动商家
注册地为金东区零售类商家,自愿报名。
4.领取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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