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东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政策有8类,高校毕业生就业补助、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高校毕业生临时生活费补贴、高校毕业生职业培训补贴等,相关补贴条件和标准详见正文。
政策来源:“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政策链接:http://www.dongyang.gov.cn/art/2023/6/20/art_1229493803_59613852.html
一、高校毕业生就业补助
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到我市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且低于当地上年度我市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可申请最多3年每年3000元就业补助;
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到我市养老、家政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可申请最多3年每年1万元的补贴。
二、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低保家庭、孤儿、持证残疾人、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中职院校毕业生经市人力社保局、教育局、财政局审核,给予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三、高校毕业生临时生活费补贴
回本市应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进行失业登记的,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临时生活补贴。(按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是指城镇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城乡低保边缘家庭、父母亲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家庭遭遇重大变故、孤儿及烈士子女等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是指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高校毕业生和残疾高校毕业生。
四、高校毕业生职业培训补贴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且履行就业失业登记义务的我市常住劳动者可参加人力社保部门定点培训机构免费或收费的培训。参加收费培训的,经考核合格取得人力社保部门确认的培训合格证书的,可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五、见习补贴
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和16-24周岁登记失业青年到经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见习基地参加见习,基地给见习人员发放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生活费的,可享受不超过12个月的见习补贴,标准为我市最低工资的60%。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延续至2023年底。
六、实习补贴
经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见习实习基地,或与对口高校签署合作协议,吸纳在校生实习的企业,可享受不超过12个月的实习补贴。补贴标准:专职(高职)为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60%;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为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为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00%
七、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灵活就业的,按规定以灵活就业形式及时足额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可按“4050”标准给予社保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八、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企业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
小微企业招用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企业为其实际缴纳部分给予社保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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