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具体申请方式、申请材料等,详见正文。
2024金华一次性扩岗补助标准
一.补助标准
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二.申报方式
采取企业“自主申请”与“无感智办”相结合的经办模式。
自主申请:企业可通过“浙里办”APP、浙江政务服务网线上申报(线上申报直接搜索“一次性扩岗补助”)或向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无感智办:经办机构通过后台数据筛选初步符合条件的企业,向企业发送信息,经企业确认后进行审核、发放。企业收到推送短信后,请根据短信中提示的路径,通过“浙里办”APP确认申领信息。
三.申报材料
1.《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
2.单位证照;
3.被招用的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或学信网截屏;
4.《拟拨付用工企业明细表》(劳务派遣企业提供)。
四.受理期限
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按年度执行,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2024年度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交申请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30日;2025年度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交申请截止日期为2026年4月30日。
五.注意事项
1.同一人员身份信息只能享受1次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企业、跨年度、跨地区、跨资金渠道重复享受;
2.劳务派遣单位收到资金后应及时拨付用工单位,并在每年9月30日前向经办机构上报《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拨付情况表》,提交上一年全部适用人员补贴拨付给用工单位的银行转账凭证,以及退回失业保险基金的银行转账凭证。即2024年适用人员的补贴在2025年9月30日前提交相关凭证,2025年适用人员的补贴在2026年9月30日前提交相关凭证。劳务派遣单位逾期未反馈资金使用拨付情况的,须退回未使用、未按规定使用和未拨付部分资金,并取消下一年度申领资格。劳务派遣企业应妥善保管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拨付及相关用工管理资料,建立“一企一档”留存备查;
3.未开展派遣业务的劳务派遣企业也须填报《拟拨付用工企业明细表》《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拨付情况表》,相关数据可填“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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