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因工作需要,金华市婺城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拟招录编外工作人员60名,详情请看正文!
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2.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在读的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
7.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