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投稿人须填写《金华两头乌猪区域公用品牌作品原创承诺书》,并按照类别填写:《金华两头乌猪区域公用品牌IP形象征集表》《金华两头乌猪区域公用品牌LOGO征集表》等。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一. 投稿须知
1. 团体、单位参赛的,作者应不超过3人;
2.投稿人须填写《金华两头乌猪区域公用品牌作品原创承诺书》,并按照类别填写:《金华两头乌猪区域公用品牌IP形象征集表》《金华两头乌猪区域公用品牌LOGO征集表》《金华两头乌猪区域公用品牌宣传口号征集表》(均见附件)连同投稿作品放在同一文件夹压缩后上传。
3. 文件夹命名注明:“金华两头乌猪区域公用品牌宣传口号(IP形象或LOGO)+姓名+电话”发送至邮箱:646087149@qq.com;
联系人:沈之阳,电话:15058563660。
具体比赛事项请持续关注金彩云客户端金华晚报微信公众号“金华农业农村”微信公众号
4. 若出现相同投稿作品出自不同作者的情形,则主办方以收到时间为依据,投稿时间排序在先的,为有效应征作品。
二. 声明事项
1.奖项设置中所有奖金均为税前金额,以人民币计算;参赛团队所获奖金归团队成员共有的,团队自行协商分配,主办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投稿作品未达到某奖项获奖标准,则奖项可空缺;
2.投稿作品必须是原创,若有抄袭、剽窃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评奖资格。如涉及法律纠纷问题,由应征投稿者自负责任。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由此引发的纠纷,其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应征投稿者自行承担;
3.本次活动评选出的金华两头乌猪区域公用品牌IP形象、品牌LOGO、宣传口号获奖作品将被视为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无偿转让给组织单位,该作品知识产权归金华市畜牧农机发展中心所有。应征者一经报名,即视为认同该知识产权无偿转让条款。IP形象、LOGO获奖作品需提供矢量源文件(ai或cdr或ps格式)。金华市畜牧农机发展中心独家拥有使用权、发表权及改编权,有权将其用于相关宣传、画册、展览及宣传推广活动等。获奖者不得擅自发布或将该作品及其权利转让给第三方。同时,组织单位除向获奖者支付奖金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报酬和税费;
4.根据国际惯例,作者对金华两头乌猪区域公用品牌的参赛作品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享有其著作权;金华市畜牧农机发展中心享有参赛作品的发表权、展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汇编权、优先受让权和推荐到其他活动比赛等权利;同时,组织单位除向获奖者支付奖金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报酬和税费;
5.凡向本活动主办方投稿者均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
6.本活动解释权归金华市畜牧农机发展中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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