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在浙江,老人如果随身携带“老年人优待证” ,在出入公园、博物馆、电影院、景区等场所,都能享受到不同程度的优待政策和绿色通道 。
优待对象
凡具有本省常住户口、年满60周岁的公民,不分性别、职业、民族、宗教信仰,均属优待对象,发给《浙江省老年人优待证》(以下简称《优待证》),持《优待证》享受本规定及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优惠待遇。
注意
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老年人,持有当地政府或老龄工作机构发放的老年人优待证或身份证及其他合法身份证明,来浙观光旅游、探亲访友等,享受本省老年人同等的优惠待遇。
申报材料
1、近期一寸彩色照片1张;
2、身份证复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