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东阳市企业、单位就业创业政策包括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保补贴、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青年就业见习补贴等共8类补贴政策。
政策来源:“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政策链接:http://www.dongyang.gov.cn/art/2023/6/20/art_1229493803_59613852.html
一、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保补贴
1. 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除对距法定正常退休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企业改制人员和经劳动部门招工的志愿兵中“4050”人员退休前可以享受5年外,其余人员最长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2. 小微企业招用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企业为其实际缴纳部分给予社保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1年。
二、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青年就业见习补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到经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见习基地参加就业见习,并按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延续至2023年底。
三、大学生实习补贴。2018年1月(含)起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在我市经认定的实习基地或签订校企合作协议的企业(“双一流”、985.211大学生除外)实习,可享受实习补贴,补贴标准为:专科(高职)为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60%;本科及以上为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为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00%,补贴时间最长12个月。
四、见习综合商业保险补贴。见习基地在见习期间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等综合商业保险的,给予综合商业保险补贴。按每人120元的保费标准给予补贴(实际保费低于120元的按实补贴)。由政府统一购买综合商业保险的,不再给付综合商业保险补贴。
五、校企合作实践基地。强化校企合作力度,认定一批校企合作就业实践基地,对在校企合作中成效明显的企业经考核可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补助。
六、脱贫人口一次性就业补贴。对首次到我市企业就业(以参保记录为准),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的协作地区脱贫人口,给予一次性3000元/人的就业补贴。(协作地区是指四川巴中4县、甘孜2县和“婺爱秦巴”行动确定的甘肃陇南9县、定西7县的脱贫人口)
七、用工余缺调剂补贴。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企业集团等市场主体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委托完成调剂并缴纳3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的,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机构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八、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企业开展经人社部门备案的培训,经核定给予企业专项职业能力800元/人、岗前(转岗)培训600元/人、大学生岗前800元/人、初级工1200元/人、中级工1600元/人、高级工2000元/人、技师2500元/人、高级技师3000元/人,每人每年度最多可享受3次培训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