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是证明流动人员的身份、婚姻状况、生育状况、落实节育措施状况、计划生育奖罚情况等便于有关部门对其进行管理;是便于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免费向流动人口提供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政策咨询、避孕药具、孕情、环情、病情检查,以及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我要办理 : 办理变更补办

办理条件

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外出前须办理国家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1、离开户籍所在地地级市以上且流到省外的

2、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

3、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育龄妇女;

4、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

金华市《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用途

办理材料

1、填写《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

2、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3、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注:已生育子女的,还应当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者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计划外生育的,还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

金华市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所需材料一览

金华市《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填写规范

办理流程

1、提出申请

由本人事先提出《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

2、填写资料

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填写《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份,由社区居委会即时审核并加具意见。

3、提交材料

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镇、街人口计生办。

4、审核发放

通过审核后,发放《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办理地点

浦江县人口计生局

地址:浦江县城大桥南路1号

电话:(0579)84156131

兰溪市人口计生局

地址:兰荫路118-2号

金华市计生局地址及联系电话一览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材料齐备当日办理

办理费用

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