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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永康市制造业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通知
2022-04-26 14:50【我要纠错】

【导语】: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下同),缓缴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

  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下同),缓缴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

  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延缓的期限为6个月。制造业中型企业延缓缴纳比例50%,制造业小微企业延缓缴纳比例100%。

  支持金融机构给予小微企业优惠贷款

  用好用足金融机构再贴现和地方法人银行再贷款政策,并对地方法人银行按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1%提供资金支持。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地方法人银行在文件生效之日后向小微企业发放的非循环贷款(一年期(含)以上的),对利率不高于LPR+100BP部分,按不超过小微企业贷款增量的数额,给予0.5%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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