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本地宝 > 金华人才房 > 磐安人才房 > 金华市磐安县人才购房补助发放方式
金华市磐安县人才购房补助发放方式
2021-11-23 09:21【我要纠错】

【导语】:凡在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条件的人员,在磐安县范围内购置新建商品房可享受购房财政补助。

  1.高层次人才、高校本科毕业生、乡镇行政企事业单位人员  

  高层次人才的购房补助分十年平均拨付,县人力社保局做好人才在磐服务年限的验核、认定;高校本科毕业生、乡镇行政企事业单位人员的购房补助分五年平均拨付。

  县财政局根据部门审核认定意见在年末将补助资金划转至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所提供的银行存折(卡)账号。

  2.异地搬迁安置农户  

  ①在安文老城区购房的,拆除原有全部房屋且占地面积在72平方米及以上,人均补助8万元;拆除原有全部房屋且占地面积在72平方米以下,人均补助7万元。

  ②在县内其它区域购房的,农户拆除原有全部房屋且占地面积在72平方米及以上,人均补助6万元;拆除原有全部房屋且占地面积在72平方米以下,人均补助5万元。

  ③因特殊原因不能拆除原有房屋,在作出放弃新的宅基地审批承诺的,人均补助1.1万元。

  对以上异地搬迁农户的购房补助不超过购房合同价款的50%。按县级报账制办法,由乡镇财政总会计凭支付原始凭证到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办理报账手续。  

  3.其他社会人员  

  县财政局根据部门审核认定情况将补助资金划转至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所提供的银行存折(卡)账号。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金华本地宝,关注后在聊天对话框回复磐安人才补贴即可获取金华磐安县人才补贴申报入口、政策公告、补贴标准等。

手机访问 金华本地宝首页

  • 永康市人才购房补助标准

    对2020年1月1日(含)起,从市外引进,与我市非公企业(含民营非企业单位)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社保半年以上,且仍在参保的,工作期间在我市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下列人才,一次性发放人才购房补

  • 金华市磐安县人才购房补助发放方式

    凡在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条件的人员,在磐安县范围内购置新建商品房可享受购房财政补助。

  • 永康市人才购房补助申报指引

    对2020年1月1日(含)起,从市外引进,与我市非公企业(含民营非企业单位)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社保半年以上,且仍在参保的,工作期间在我市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下列人才,一次性发放人才购房补

  • 金华开发区人才用房购房补助标准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生态环境,健全人才用房保障机制,加速人才集聚,决定开展金华开发区人才用房第一次申购工作。

  • 金华购房人才补贴政策2023

    10月31日,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通知,对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金华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购房人按合同成交金额1%给予补贴。

  • 兰溪市购房补贴享受对象

    2019年1月1日以后,来兰企业参加工作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毕业生 (正高级职称)、硕士毕业生(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双一流本科毕业生、普通本科毕业生(中级职称)、专科毕业生(高职)可以申请购房补

  • 兰溪市购房补贴标准

    购房补助以房票形式给付各类人才,且最高补助不超过房价(含附房,以房产公司开具的正式税票为准)总额的30%,所购房8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 兰溪市购房补贴申请流程

    兰溪市购房补贴申请需要申请人填写《兰溪市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连同相关材料一并交至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人力社保局人才服务专窗。

  • 兰溪市购房补贴申请材料

    兰溪市购房补贴申请需要提供《兰溪市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等,更多材料请看正文

  • 兰溪市人才租房补助发放标准

    2019年1月1日以后在兰参加工作,且补助申领时在兰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6个月以上的,与机关、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3年以上或在兰工作承诺3年以上的,未租住人才公寓或兰溪范围内无自有房产的,给予最

  • 兰溪市购房补贴申领指南

    2019年1月1日以后来兰参加工作,且补助申领时在兰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2个月以上的,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8年以上或在兰工作承诺8年以上,在兰首次购买新建商品房的,最高补助不超过房价总额的30%。

  • 义乌市人才租房补助申请材料

    义乌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硕士、本科、专科毕业生租房补贴申请需要提供《义乌市人才住房租赁补助申请表》、学历学位相关证明材料。